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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需要公务员的道德“获得感”

发表日期:2016-05-16 点击

  来源:中国党建信息网作者:寇晓南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讲话中提出的“获得感”一词,因表露大众心声而获得广泛认同。针对社会普遍存在的道德信仰问题、组织发展问题,在我们关注的所有“获得感”中,道德“获得感”似乎更为紧迫和重要,其中作为国家治理和社会风范之引领阶层——公务员的道德“获得感”尤为紧迫和重要。那么,公务员会有什么样的道德“获得感”?或者他们应该具有什么样的道德“获得感”?本文就此形成粗浅想法以供交流探讨。
  何为公务员的道德“获得感”
  公务员的“获得感”可理解为:在公务员的工作中,通过正当手段所获得的精神及物质利益后得到的满足感。而公务员的道德“获得感”则可以理解为:公务员在遵循着一切有利于国家、组织、他人(注:来自于著名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教育学家寇北辰《职业道德修养》核心思想)的原则下行事,在提升自身道德修养的同时获得他人、组织给予公务员在道德上应获得的尊重,以使公务员在精神上感到满足并获得正当的自我价值实现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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