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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治党的组合创新(5)

发表日期:2016-02-01 点击

  “一准则两条例”是同频共振的有机整体
  “一准则两条例”既各有针对性,又融会贯通,通过一系列制度创新进一步建立健全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同频共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巡视工作条例》三者都是党章原则和精神的具体体现,都强调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规矩,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聚焦党风廉政建设,注重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一准则两条例”一“正”、一“反”、一“专”,相互配套衔连,分别为全面从严治党确立理想信念的“高线”、党纪党规的“底线”和巡视监督的“红线”。《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正面弘扬倡导清风廉习,提出“正面清单”,重在立大德、明义理,确立党员干部能够看得见、够得着的标准“高线”;《纪律处分条例》依据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矩、严律治,标明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巡视工作条例》规范巡视监督,明确巡视活动的基本依据与制度规定,制定“专项清单”,重在强监督、查问题,划定带有震慑意义的警示“红线”。“一准则两条例”通过把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为政活动置于阳光之下,从制度组合创新的高起点上探索提高党的领导水平与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与抵御风险能力的规律,成为我们党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的重要里程碑。
  (作者为上海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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