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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这类房子土地使用权会大幅缩水(4)

发表日期:2016-04-18 点击

  新城一开发商相关人员表示,“如果在开发过程中再遇到一些资金不到位,或者是相关证件未办理好等客观因素,开发周期还将继续延长。”因此,适当“缩水”属于正常现象。不过,他还表示,不排除另外一种情况。即在过去十年,房价飞涨,土地迅速增值,溢价高,一些所谓房企做起了土地买卖生意,即通过土地高溢价获利,而且风险小,有的土地甚至被转卖了很多次,在不断的转卖中耽搁了开发,从而缩短了使用期限。
  房子没有了?照样要交管理费
  万一房子还没到70年便成为危房,或者因为其他原因被拆了,那还有原来业主的事吗?有律师认为,尽管我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限制,但是,业主资格的取得,不仅基于权利人对房屋的所有权,也基于权利人对房屋所对应土地的使用权。也就是说,房子没有了,业主依然还是业主。
  举一个极端的案例:上海汤臣高尔夫园区物业状告业主张某,要求张某缴纳物业管理费,但事实上,该地块上的别墅已经被拆除,成为空地。法院最终认为:不存在房屋实体,不能成为免除业主交纳物业管理费义务的理由。即使房子没有了,业主的身份却不会改变,业主还是照样要交纳物业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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