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并可罚2000元
发表日期:2015-11-03 点击 次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驾驶证替人消分拟扣证半年并可罚2000元
法制晚报快讯(记者温如军)今日上午,法晚记者(微信ID:fzwb_52165216)从国务院法制办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下称“送审稿”)已经开始在其官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送审稿增加规定,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被处罚后再犯的,以及组织、介绍他人代替实际驾驶人接受机动车交通违法处罚和记分并从中牟取经济利益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 上一篇:刘靖北:党员干部要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 下一篇:习近平: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说明
相关阅读: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