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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协调发展,着力形成平衡结构(2)

发表日期:2015-11-02 点击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强调的不仅是“小康”,而且更重要的也是更难做到的是“全面”。“小康”讲的是发展水平,“全面”讲的是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如果到2020年我们在总量和速度上完成了任务,但发展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更加严重,短板更加突出,就算不上真正实现了目标。《建议》提出增强发展协调性,重点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增强国家硬实力的同时注重提升国家软实力。我们应该根据这一精神,进一步有针对性地专门研究、集中攻关,提出可行思路和务实举措,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协调发展。
  收官之战,讲究平衡之道。全面小康是城乡区域共同的小康,是惠及全体人民的小康,是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进步。7017万农村贫困人口能否同步小康?2.5亿城镇外来常住人口如何平等享受公共服务?如何在生产能力迅速扩大的同时,提升优质生态产品的提供能力?《建议》指出,针对现阶段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等方面存在的一些明显短板,必须坚持区域协同、城乡一体、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并重、经济建设国防建设融合,进一步增强发展整体性。实际上,越是短板,越具有后发优势;越在薄弱环节上多用力,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和明显短板,越能起到“四两拨千斤”的良好效果,从而破解发展难题,增强发展动力,厚植发展优势,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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