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受贿重犯可按新法判刑(2)
发表日期:2015-10-30 点击 次根据旧法,贪污、受贿罪即使严重到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只要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条件,也可以减刑至最多25年有期徒刑;合并假释等情形,实际服刑期间可能短至20年。但新法规定,法院可以在判处罪犯死刑缓期执行的同时,决定其缓刑期满后终身监禁,不得进一步减刑、假释。
最高法解释指出,适用较严新法的条件是:按修正前刑法判处“不能体现罪刑相适应原则”,而按照修正后刑法判处“可以罚当其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及对应条款
第一条对于2015年10月31日以前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的,不适用修正后刑法第三十七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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