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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领导干部离婚等个人有关事项需向组织汇报

发表日期:2015-02-05 点击

  
    来源:北京青年报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领导书画收入须向组织汇报
  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按照规定需要向组织进行汇报,组织部门也会进行核实检查。领导干部需要向组织汇报哪些事项?北京青年报记者梳理发现,按照最新规定,除了工资、房产等,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状态,领导干部的书画、写作收入,家人炒股、开办公司情况,都需要向组织汇报。如果领导干部隐瞒不报,将不得提拔任用、不得列入后备干部人选。
  婚姻情况
  领导离婚也需要汇报
  中共中央组织部上月刚印制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要求领导干部本人亲笔填写。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这份报告表包含事项相当丰富。除了个人的身份证号、户籍地址等基本信息外,主要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领导干部个人以及子女的婚姻、出国等方面情况,另一部分主要是财产方面的情况,比如房产、工资、收入等。
  上月底,中纪委研究室理论研究处处长苏静做客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时提到,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都是有明文规定的,但有的子女家属长期在国外居住但不是正式定居,有的家庭发生重大变故,离婚、结婚许多年,也不向组织报告,这些都是不讲规矩的表现。而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制的报告表,领导干部的这些情况都需要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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