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
发表日期:2016-11-03 点击 次必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保障全体党员平等享有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坚持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党内一律称同志。任何党组织和党员不得侵害党员民主权利。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健全党内重大决策论证评估和征求意见等制度。党的各级组织对重大决策和重大问题应该采取多种方式征求党员意见,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发表不同意见,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党中央提出。推进党务公开,发展和用好党务公开新形式,使党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
党内选举必须体现选举人意志,规范和完善选举制度规则。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坚决反对和防止侵犯党员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现象,坚决防止和查处拉票贿选等行为。
相关阅读:
- ·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2016-11-28 08:25:45)
- ·《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2016-10-31 14:29:32)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2016-07-19 08:49:59)
-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2016-06-01 09:11:58)
-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2016-06-01 08:59:47)
-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02-22 10:09:40)
- ·中办印发《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2015-12-11 14:43:23)
- ·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2015-12-10 16:48:26)
-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十三五规划建议(2015-11-03 17:37:53)
-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2015-09-14 15:13:18)
Copyright @ 2012 - 2019 www.mqwsg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民权县直机关工委 版权所有 备案号:豫ICP备14022883号
电话:0370-8550006 地址:民权县人民路中段1号
邮箱:mqwsgw@163.com QQ: 83028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