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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8)

发表日期:2016-06-01 点击

  党在这十年中积累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经验。毛泽东同志在一九五七年春提出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接着,他提出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的要求。一九五八年,他又提出要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转到技术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上来。这些都是八大路线的继续发展,具有长远的指导意义。毛泽东同志在领导纠正"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错误时提出了不能剥夺农民,不能超越阶段,反对平均主义,强调发展商品生产、遵守价值规律和做好综合平衡,主张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等观点;刘少奇同志提出了许多生产资料可以作为商品进行流通和社会主义社会要有两种劳动制度、两种教育制度的观点;周恩来同志提出了我国知识分子绝大多数已经是劳动人民的知识分子,科学技术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具有关键性作用等观点;陈云同志提出了计划指标必须切合实际,建设规模必须同国力相适应,人民生活和国家建设必须兼顾,制定计划必须做好物资、财政、信贷平衡等观点;邓小平同志提出了关于整顿工业企业,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等观点;朱德同志提出了要注意发展手工业和农业多种经营的观点;邓子恢等同志提出了农业中要实行生产责任制的观点。所有这些,在当时和以后都有重大的意义。党中央在调整国民经济过程中陆续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和有关工业、商业、教育、科学、文艺等方面的工作条例草案,比较系统地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分别规定了适合当时情况的各项具体政策,至今对我们仍然有重要的借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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