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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16)

发表日期:2015-09-14 点击
  (二十九)形成鼓励改革创新的氛围。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鼓励探索、实践、创新。全面准确评价国有企业,大力宣传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方针政策,宣传改革的典型案例和经验,营造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
  (三十)加强对国有企业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一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切实履行对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领导责任。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意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细化目标任务、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金融、文化等国有企业的改革,中央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人民日报》(2015年09月14日0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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