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行动常态化
发表日期:2015-05-25 点击 次近年来,县司法局为有效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于前年12月启动了“农民工维权法律援助”行动,并逐步完善机制,使该项行动步入常态化,先后接待相关咨询800余人次,为160余位农民工维权提供法律援助,受援群众近400人,为群众追讨欠薪500余万元。——畅通渠道,稳定民心,引导职工依法维权。民权县建立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在所有行政村和社区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并确定一名联络员。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案件,免于经济困难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对群体性矛盾纠纷,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办理;对因情况特殊当时无法提供证明,或者即将超过时效的,则采取先受理、后补交材料做法;对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群体性案件特事特办,上门服务,实行先予受理。立案前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以期最大程度保障受援人利益。——创新机制,及时预警,发挥三级网络作用。该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托基层司法所建立18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工青妇等部门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建立县、乡镇、村(居)三级服务网络,形成“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免去受援人多次往返的麻烦,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申请“一站式服务”。“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使法律援助联络员即时向中心发出群体性欠薪案件预警信息,申请人也可走进援助站点,通过网络平台将申请材料实时传输给中心,半小时内即可完成审核、审批,提供“一站式”服务,节约群众申请援时间,切实降低维权成本,提高讨薪效率。——部门联动,合力维权,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该县法援中心通过加强与劳动、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外来务工人员讨薪的联动机制,整合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工作力量,实行整体联动、全面合作,切实保障讨薪案件的工作效率。做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合力为欠薪职工维权。对于讨薪案件特别是群体性案件,贯彻“调解优先,能调则调”原则,使受援人尽快走出困境。通过部门协作,法院对外来务工人员申请财产保全、先予执行案件,免交担保费。——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倡导依法理性维权。加大对外来务工人员讨薪专项行动宣传力度,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依托各类媒体,在工地、劳动力市场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通过分发宣传手册,设立大型电子广告屏等扩大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提高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社会影响力,让法律援助深入人心。(郭卫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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